2006年5月3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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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网络音乐
我省一音乐网站上黑名单
本报记者 陈卓

  近日,我省文化部门查明,研发中心设在杭州的一家音乐网站在没有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。
  日前,全国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网络音乐的专项行动已经展开。文化部此次查处工作重点打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:一是不具备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,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;二是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,擅自从事进口网络音乐节目经营活动的。
  我省的这起案件,涉及的是一家比较知名的网络音乐单位,属于这次重点打击、亟须规范的第一种情况。

  违法:知名音乐网站“触高压线”
  今年3月21日,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下发了《关于调查部分网络音乐公司情况的函》,要求北京、上海、浙江等省市的执法部门对15个网络音乐单位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。
  两天内,我省文化管理部门即成立了专案小组。
  据了解,这家音乐网站是在上个世纪末由几位音乐爱好者组织起来的,并以其中一人的名义注册。两年后,此人成立了杭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音乐网站就挂靠于该有限公司。当时,网站开设的主要业务是免费在线收听和下载音乐等。2003年,网站的品牌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。
  今年1月,这家音乐网站有了新的变化——改版完毕,正式开通,对在线收听和音乐下载尝试收费。目前,这家音乐网站已经拥有了150多万名免费注册会员。3个月时间,已经有近300人对这家音乐网站的收费项目充值交费。据文化部门调查,收费情况是这样的:每户包月收听为10元,包月下载为15元。截至3月25日,在部分会员享受优惠的条件下,网站收费金额刚过2000元。
  去年,这个音乐网站在上海申请了ICP相关资质。其总部即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没有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,目前正在申办此证。
  相关部门认为,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前没有向文化部申请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,音乐网站的经营行为属于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。
  认定该音乐网站存在擅自经营的法律依据和可能得到的处罚措施,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作支撑。
  从专案组调查的情况来看,这家音乐网站的总部设在上海,但是,近100名员工中有80多人在杭州技术部研发中心上班——上海方面负责推销业务,杭州方面是基地。
  由于该音乐网站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,其上级主管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上海注册,所以此案的管辖权属于上海市。据了解,目前,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其违法经营行为已经立案,我省将予以全力配合。

  警示:合法许可至关重要
  据了解,今年以来,文化部分别责成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浙江、四川、湖北等地文化执法机构,对非法经营网络音乐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,掌握了一批查处重点的违法经营证据。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人强调,任何单位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进行,凡是不具备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,将被依法取缔;未经内容审查擅自上传境外音乐的要依法查处。
  这位负责人指出,文化部是网络音乐的主管部门,信息网络是音乐产品流通的重要新兴媒介。而只有依法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,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,才能有效保护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繁荣和发展网络音乐市场。
  在调查过程中,网站的相关负责人非常配合,他们也坦言,之前对网络音乐经营需要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并不知情,愿意及时补办相关证件,并以此作为警示。
 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,目前类似于这种无证经营网络文化的问题,不止一家存在。文化部门提醒,已经建立或者准备建立相关网站的个人或者单位,都应该绷紧这根弦,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。